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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章与计划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16-05-30来源:沧州医专 作者:王文勇浏览数: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二、国标代码:13779
三、办学层次:专科
四、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办学地点: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广州路
六、学校概况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58年,校名为“天津专区医学院”,大专建制。1959年,学校更名为“津沧医学专科学校”。19616月,学校更名为“河北省沧州专区医学专科学校”,隶属河北省卫生厅领导。1963年,学校由大专改制为中专,更名为“河北省沧州卫生学校”。2001年,经河北省教育厅批准,学校挂牌“河北医科大学沧州分校”,同时续用“河北省沧州卫生学校”校名。20045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是沧州市唯一一所以医药卫生教育为主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50多年来,学校为社会培养了50000余名医疗卫生技术人才。学校是全国护理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训基地、河北省高职高专医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全国职业院校护理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河北省示范学校。近年来,学校在教育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中被评为优秀院校,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红十字模范校、河北省普通高校示范性就业指导中心、河北省成人教育评估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90余项。
学校占地面积1024亩,建筑面积26万余平方米;学校拥有实验实训中心7个,实验实训室206个,科研实验中心1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400余万元;图书馆面积1.42万平方米,馆藏图书80余万册、电子数据库14个。学校拥有直属附属医院3所,非直属附属医院5所,教学医院26所,实习基地100余个。
学校开设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针灸推拿、护理、助产、药学、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美容技术、眼视光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医学营养、健康管理、心理咨询、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质量与安全17个专科专业。
七、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的招生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总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3、对加分、降分投档的考生,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的相关政策。
  4、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相关专业招生要求
1)身体要求:身体限报条件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入校后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给予退学处理。
2)各专业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3)新生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
  九、颁发证书种类
学业期满后,符合毕业条件者毕业后颁发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校专科学历证书及就业报到证。
十、收费标准
学费:每生每年5000    住宿费:每生每年800
十一、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北省沧州市广州路   邮编:061001
电话:0317-5507819                 传真:0317-5508019
学校网址:http://www.czmc.cn    E-mail wy1628@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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