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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快报

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沧州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1309)网上确认公告

发布日期:2019-10-31来源: 作者:浏览数:

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沧州市教育考试院 报考点(1309)网上确认公告

考生你好:

欢迎参加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现将河北省沧州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1309)研考报名网上信息确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确认时间

网上确认时间:11月4日上午11:00至11月9日下午17:00。

补充材料截止提交时间为11月10日11:00前(只针对审核未通过需补充材料的考生)。

二、登入网上系统

建议考生使用手机进入网上确认系统

网址:https://yz.chsi.com.cn/wsqr/stu

二维码:

进入登录页面后,输入本人网上报名的学信网账号、密码即可登录系统。

三、网上确认咨询站

我市网上确认期间设有现场咨询服务站,受理考生咨询,并为考生提供必要服务。

1、往届生到沧州市教育考试院咨询站咨询。

地址:沧州市教育局二楼视频会议室对面房间,咨询服务电话:0317-3170752

2、应届生须到所在学校咨询站咨询。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咨询站负责人:杨老师

电话:0317-7587123,7587125

沧州师范学院咨询站负责人:张老师

电话:0317-5667941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咨询站负责人:赵老师

电话:0317-8887327

河北农业大学渤海校区咨询站负责人:李老师

电话:0317-5605261

河北医科大学沧州医专校区咨询站:

冷老师 电话:0317-5508019;5507819

四、网上确认所需上传材料照片及标准

所有在沧州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1309)参加网上确认的考生均须上传以下第1项至第3项所规定的确认材料照片,并须根据自己报考身份的实际情况如实上传以下第4项至第9项所规定的材料照片。

 

(证件照标准示例照片)

1、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用于准考证照片)。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无美颜滤镜、彩色电子证件照(白色背景);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照明光线均匀,脸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能如实地反映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未经过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图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0M,宽高比例为3:4;坐姿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个照片的比例为2/3。
2、本人手持身份证照。拍摄时,手持本人身份证,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位于拍摄框内,头部和肩部要端正,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确保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没有被遮挡或者被手指捏住)。
3、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分正、反面两张上传,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亮度均匀,字迹清晰可见。

4、驻地在我市的高校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考生学生证。

5、户籍在我市(含所辖各县市区)的往届考生,须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学历学位证。

6、户籍不在我市但在我市工作的往届考生,须提供沧州市人社局出具的社保证明,学历学位证。

7、未取得毕业证(须2020年9月1日前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沧州户籍考生须上传(1)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仅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2)证明自考生身份的材料:如准考证、成绩单。非沧州户籍考生须上传(1)沧州市人社局出具的社保证明;(2)证明自考生身份的材料:如准考证、成绩单。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须要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学历学位证。

9、驻沧部队现役军人考生须上传军人身份证件、所在部队政治部出具的证明信、学历学位证书。

特别提醒:请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结果。

四、审核结果说明:

1、审核通过:考生已完成报名信息网上确认。

2、审核不通过,需要补充(或修改)材料: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修改)有关材料并重新提交上传

3、审核不通过:因不符合国家报考条件或报考点接收条件导致最终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如有异议可向你选择的报考点咨询。

五、其它情况说明

1、不符合我市报考点网报公告中所规定报考条件的考生均不能在我市进行网上确认和考试,审核一律不予通过,报名信息无效。确认结束到考试前,我报考点将通过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核查,发现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的将取消其在我市考试资格并按相关法律程序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2、请考生合理安排网上确认提交材料时间,提交信息时考生一定要确认提交成功。密切关注研招网站内消息,查询确认结果,以免错过再次提交补充材料时间。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未交费考生信息不予确认。确认结果短信将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提交的联系电话,如显示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需根据短信提示结果和网上确认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内继续完善信息并提交。所有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相关确认材料的将视为自愿放弃信息确认和考试。

3、未进行网上确认以及最终未被审核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其报名费将由研招网信息平台在数据核查结束后(预计在12月底前)退回原支付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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